饮料企业网站建设流程 食品饮料**公司网页设计要有什么内容

大家好,关于饮料企业网站建设流程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食品饮料**公司网页设计要有什么内容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一、饮料生产**证审查细则2020

**章总则

**条为规范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加强食品生产监督管理,保障食品安全,根据《*******行政**法》、《*******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境内,从事食品生产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

食品生产**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及其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食品生产**应当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

第四条食品生产**实行一企一证原则,即同一个食品生产者从事食品生产活动,应当取得一个食品生产**证。

第五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食品的风险程度,结合食品原料、生产工艺等因素,对食品生产实施分类**。

第六条**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监督指导**食品生产**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食品类别和食品安全风险状况,确定市、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生产**管理权限。

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婴幼儿辅助食品、食盐等食品的生产**,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

第八条**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制定食品生产**审查通则和细则。

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食品生产**审查工作的需要,对地方特色食品制定食品生产**审查细则,在本行政区域内实施,并向**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报告。**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公布相关食品生产**审查细则后,地方特色食品生产**审查细则自行废止。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施食品生产**审查,应当遵守食品生产**审查通则和细则。

第九条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快信息化建设,推进**申请、受理、审查、发证、查询等全流程网上办理,并在行政**的网站上公布生产**事项,提高办事效率。

第二章申请与受理

第十条申请食品生产**,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

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第十一条申请食品生产**,应当按照以下食品类别提出: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膳食食品,其他食品等。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可以根据监督管理工作需要对食品类别进行调整。

第十二条申请食品生产**,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保健食品生产工艺有原料提取、纯化等前处理工序的,需要具备与生产的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原料前处理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专职或者**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物、不洁物;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三条申请食品生产**,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生产**申请书;

(二)食品生产设备布局图和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

(三)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

(四)专职或者**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信息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申请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的生产**,还应当提交与所生产食品相适应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以及相关注册和备案文件。

第十五条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

申请食品添加剂生产**,应当具备与所生产食品添加剂品种相适应的场所、生产设备或者设施、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申请食品添加剂生产**,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添加剂生产**申请书;

(二)食品添加剂生产设备布局图和生产工艺流程图;

(三)食品添加剂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

(四)专职或者**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信息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条申请人应当如实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对申请材料的真实*负责,并在申请书等材料上签名或者盖章。

第十八条申请人申请生产多个类别食品的,由申请人按照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确定的食品生产**管理权限,自主选择其中一个受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受理部门应当及时告知有相应审批权限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联合审查。

第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申请人提出的食品生产**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食品生产**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二)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申请;

(三)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由申请人在更正处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更正日期;

(四)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当场告知的,应当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的,应当收取申请材料并出具收到申请材料的凭据。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五)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应当受理食品生产**申请。

第二十条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决定予以受理的,应当出具受理通知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三章审查与决定

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当进行现场核查。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食品生产**现场核查时,应当按照申请材料进行核查。对首次申请**或者增加食品类别的变更**的,根据食品生产工艺流程等要求,核查试制食品的检验报告。开展食品添加剂生产**现场核查时,可以根据食品添加剂品种特点,核查试制食品添加剂的检验报告和复配食品添加剂配方等。试制食品检验可以由生产者自行检验,或者委托有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检验。

现场核查应当由食品安全监管人员进行,根据需要可以*请专业技术人员作为核查人员参加现场核查。核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核查人员应当出示有效**,填写食品生产**现场核查表,制作现场核查记录,经申请人核对无误后,由核查人员和申请人在核查表和记录上签名或者盖章。申请人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核查人员应当注明情况。

申请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粉生产**,在产品注册或者产品配方注册时经过现场核查的项目,可以不再重复进行现场核查。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委托下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受理的食品生产**申请进行现场核查。特殊食品生产**的现场核查原则上不得委托下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施。

核查人员应当自接受现场核查任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生产场所的现场核查。

第二十二条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决定的外,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行政**的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期限的,经本行政**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5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申请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等情况,对符合条件的,作出准予生产**的决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食品生产**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及时作出不予**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食品添加剂生产**申请符合条件的,由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颁发食品生产**证,并标注食品添加剂。

第二十五条食品生产**证发证日期为**决定作出的日期,有效期为5年。

第二十六条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为食品生产**申请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需要听证的,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第二**条食品生产**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作出行政**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听证期限不计算在行政**审查期限之内。

第四章**证管理

第二十八条食品生产**证分为正本、副本。正本、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制定食品生产**证式样。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食品生产**证的印制、发放等管理工作。

第二十九条食品生产**证应当载明:生产者名称、社会**代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生产地址、食品类别、**证编号、有效期、发证**、发证日期和二维码。

副本还应当载明食品明细。生产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的,还应当载明产品或者产品配方的注册号或者备案登记号;接受委托生产保健食品的,还应当载明委托企业名称及住所等相关信息。

第三十条食品生产**证编号由SC(“生产”的汉语拼音字母缩写)和14位阿拉伯数字组成。数字从左至右依次为:3位食品类别编码、2位省(自治区、直辖市)代码、2位市(地)代码、2位县(区)代码、4位顺序码、1位校验码。

第三十一条食品生产者应当妥善保管食品生产**证,不得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

食品生产者应当在生产场所的**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生产**证正本。

第五章变更、延续与注销

第三十二条食品生产**证有效期内,食品生产者名称、现有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主要生产设备设施、食品类别等事项发生变化,需要变更食品生产**证载明的**事项的,食品生产者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变更申请。

食品生产者的生产场所迁址的,应当重新申请食品生产**。

食品生产**证副本载明的同一食品类别内的事项发生变化的,食品生产者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食品生产者的生产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生产要求,需要重新办理**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

第三十三条申请变更食品生产**的,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食品生产**变更申请书;

(二)与变更食品生产**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第三十四条食品生产者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食品生产**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食品生产**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原发证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第三十五条食品生产者申请延续食品生产**,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生产**延续申请书;

(二)与延续食品生产**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生产企业申请延续食品生产**的,还应当提供生产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的自查报告。

第三十六条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被**人的延续申请,在该食品生产**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变更或者延续食品生产**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实施现场核查。

申请人**生产条件未发生变化的,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不再进行现场核查。

申请人的生产条件及周边环境发生变化,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就变化情况进行现场核查。

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注册或者备案的生产工艺发生变化的,应当先办理注册或者备案变更手续。

第三十八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决定准予变更的,应当向申请人颁发新的食品生产**证。食品生产**证编号不变,发证日期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出变更**决定的日期,有效期与原**一致。但是,对因迁址等原因而进行全面现场核查的,其换发的食品生产**证有效期自发证之日起计算。

因食品安全**标准发生重大变化,**和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决定组织重新核查而换发的食品生产**证,其发证日期以重新批准日期为准,有效期自重新发证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九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决定准予延续的,应当向申请人颁发新的食品生产**证,**证编号不变,有效期自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出延续**决定之日起计算。

不符合**条件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作出不予延续食品生产**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第四十条食品生产者终止食品生产,食品生产**被撤回、撤销,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销手续。

食品生产者申请注销食品生产**的,应当向原发证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食品生产**注销申请书。

食品生产**被注销的,**证编号不得再次使用。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食品生产者未按规定申请办理注销手续的,原发证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办理食品生产**注销手续,并在网站进行公示:

(一)食品生产**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的;

(二)食品生产者主体资格依法终止的;

(三)食品生产**依法被撤回、撤销或者食品生产**证依法被吊销的;

(四)因不可抗力导致食品生产**事项无法实施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食品生产**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二条食品生产**证变更、延续与注销的有关程序参照本办法第二章、第三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监督检查

第四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对食品生产者的**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食品**管理信息平台,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查询。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食品生产**颁发、**事项检查、日常监督检查、**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记入食品生产者食品安全**档案,并通过**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对有不良**记录的食品生产者应当增加监督检查频次。

第四十五条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食品生产**管理职责,应当自觉接受食品生产者和社会监督。

接到有关工作人员在食品生产**管理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应当立即纠正。

第四十六条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食品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将办理食品生产**的有关材料、发证情况及时归档。

第四**条**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可以定期或者不定期组织对**食品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定期或者不定期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十八条未经申请人同意,行政**及其工作人员、参加现场核查的人员不得披露申请人提交的商业秘密、未披露信息或者保密商务信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涉及**安全、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未取得食品生产**从事食品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百二十二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食品生产者生产的食品不属于食品生产**证上载明的食品类别的,视为未取得食品生产**从事食品生产活动。

第五十条**申请人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食品生产**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申请人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食品生产**。

第五十一条被**人以**、贿赂等***手段取得食品生产**的,由原发证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撤销**,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被**人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食品生产**。

第五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一条**款规定,食品生产者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食品生产**证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食品生产者未按规定在生产场所的**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生产**证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

第五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二条**款规定,食品生产**证有效期内,食品生产者名称、现有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主要生产设备设施等事项发生变化,需要变更食品生产**证载明的**事项,未按规定申请变更的,由原发证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食品生产者的生产场所迁址后未重新申请取得食品生产**从事食品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百二十二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四十条**款规定,食品生产**证副本载明的同一食品类别内的事项发生变化,食品生产者未按规定报告的,食品生产者终止食品生产,食品生产**被撤回、撤销或者食品生产**证被吊销,未按规定申请办理注销手续的,由原发证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四条食品生产者违反本办法规定,有《*******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款规定的情形的,依法对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罚。

被吊销生产**证的食品生产者及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或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第五十五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准予**,或者超越法定职权准予**的,依照《*******食品安全法》**百四十四条的规定给予处分。

第八章附则

第五十六条取得食品经营**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其餐饮服务场所制作加工食品,不需要取得本办法规定的食品生产**。

第五**条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管理原则、程序、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适用本办法有关食品生产**的规定。

第五十八条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督管理,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具体管理办法执行。

第五十九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制定有关食品生产**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

第六十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制作的食品生产**电子**与印制的食品生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十一条本办法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原**食品*品监督管理总局2015年8月31日公布,根据2017年11月7日原**食品*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正的《食品生产**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二、食品饮料**公司网页设计要有什么内容

食品饮料**公司网页设计要有生产经营**证,食品饮料类型,价格,材料介绍,用户请假,生产流程等。

**、根据用户行为确定建站类型

以食品行业为例,分析用户的行为包含浏览什么产品、阅读时间、提交哪些信息等。我们在进行网络营销前期需要进行相关策划,并考察,从实体分析和定位用户群体,结合企业服务来选择合适的网站建设类型。

第二、食品行业网站建设优化很重要

什么是网站优化?除了基本内容的优化,还有外链、内链的优化;但是必须提醒一点:网站建设时,尽量不要选择模板建站,因为模板建站不便于网站优化。

第三、千万不要注重网站美观而忽略*能

我们在进行网站建设时,除了考虑美观感,更需要保证服务器的稳定及空间支持,倘若这些动态元素因为服务器*能导致无法正常加载还不如不要体现这些东西,网站结构简洁明了,把用户*为关注的细节体现出来我们的目的就达到了。

第四、网站全面优化与推广

在搜索引擎上,我们需要多方面研究免费获取流量的方法,比如建立个食品加工*客、食品贴吧、食品论坛等;除此之外,我们可以做一些付费推广,如搜索、信息流、户外广告等。总而言之,网站必须先有流量,才会有转化。

三、怎么开饮料厂

首先要办理营业执照,然后还有办理食品卫生**证。 \x0d\x0a一、注册公司的步骤:\x0d\x0a1、核名: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你准备取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上网(工商局内部网)检索是否有重名,如果没有重名,就可以使用这个名称,就会核发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x0d\x0a2、租房:去专门的写字楼租一间办公室,如果你自己有厂房或者办公室也可以,有的地方不允许在居民楼里办公。租房后要签订租房合同,并让房东提供房产证的复印件。\x0d\x0a3、编写“公司章程”:可以在工商局网站下载“公司章程”的样本,修改一下就可以了。章程的*后由所有股东签名。\x0d\x0a4、刻私章:去街上**的地方刻一个私章,给他们讲刻法人私章(方形的)。费用大概20元左右。\x0d\x0a5、到会计师事务所领取“银行询征函”:联系一家会计师事务所,领取一张“银行询征函”(必须是原件,会计师事务所盖鲜章)。\x0d\x0a6、去银行开立公司验资户:所有股东带上自己**的那一部分钱到银行,带上公司章程、工商局发的核名通知、法人代表的私章、***、用于验资的钱、空白询征函表格,到银行去开立公司帐户,你要告诉银行是开验资户。\x0d\x0a开立好公司帐户后,各个股东按自己出资额向公司帐户中存入相应的钱。银行会发给每个股东缴款单、并在询征函上盖银行的章。\x0d\x0a注意:公司法规定,注册公司时,**人(股东)必须缴纳足额的资本,可以以货币形式(也就是***)出资,也可以以实物(如汽车)、房产、知识产权等出资。到银行办的只是货币出资这一部分,如果你有实物、房产等作为出资的,需要到会计师事务所鉴定其价值后再以其实际价值出资,比较麻烦,因此建议你直接拿钱来出资,公司法不管你用什么手段拿的钱,自己的也好、借的也好,只要如数缴足出资款即可。\x0d\x0a7、办理验资报告:拿着银行出具的股东缴款单、银行盖章后的询征函,以及公司章程、核名通知、房租合同、房产证复印件,到会计师事务所办理验资报告。一般费用500元左右(50万以下注册**)。\x0d\x0a8、注册公司:到工商局领取公司设立登记的各种表格,包括设立登记申请表、股东(发起人)名单、董事经理监理情况、法人代表登记表、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登记表。填好后,连同核名通知、公司章程、房租合同、房产证复印件、验资报告一起交给工商局。大概3个工作日后可领取执照.\x0d\x0a9、凭营业执照,到**局指定的**社,去刻公章、财务章。后面步骤中,均需要用到公章或财务章。\x0d\x0a10、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凭营业执照到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费用是80元。办这个证需要半个月,技术监督局会首先发一个预先受理代码证明文件,凭这个文件就可以办理后面的税务登记证、银行基本户开户手续了。\x0d\x0a11、去银行开基本户:凭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去银行开立基本帐号。开基本户需要填很多表,你*好把能带齐的东西全部带上,要不然要跑很多趟,包括营业执照正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公财章、法人章。\x0d\x0a12、办理税务登记:领取执照后,30日内到当地税务局申请领取税务登记证。办理税务登记证时,必须有一个会计,因为税务局要求提交的资料其中有一项是会计资格证和***。\x0d\x0a二、办理食品卫生**证办理食品卫生**证的详细流程\x0d\x0a(1)、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资格证明(董事会决议、章程或任命文件)一份(依据京卫疾控字[2002]71号《食品卫生**证发放管理办法》);\x0d\x0a(2)、生产经营场地场所的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x0d\x0a(3)、生产经营场所场地平面布局图二份。应标明比例尺(比例为1:100)、室内各功能用房,基本要素(尺寸、名称、设施名称及个数),可自行手绘或用电脑绘制;\x0d\x0a(4)、生产经营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二份。应标明方向、街道名称、生产经营场所所在位置与周围建筑、相邻单位的关系;\x0d\x0a(5)、卫生**证申请书三份。申请单位名称写明全称或法定简称,加盖公章(与营业执照申请单位名称一致。个人不盖章)。单位地址、使用面积、卫生设施按实际情况填写详细,申请**项目填写生产经营范围和种类,空格处以“无”字填写。\x0d\x0a(6)、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申请书一份。“项目类别”一栏填写新建、改建、扩建、还是续建,空格处以“无”字填写;\x0d\x0a(7)、餐饮企业应有企业卫生管理制度;\x0d\x0a(8)、餐饮企业生产经营场所位于地下空间的,需提供环保部门开具的批文;餐饮企业生产经营场所位于居民住宅楼内的,需提供不扰民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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